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》。该公告披露,因汇洲智能相关年报虚增业绩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汇洲智能给予行政处罚。 陈宇霞律师提醒,凡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汇洲智能股票,且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,均有权向汇洲智能索赔相关投资损失。(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)。 违法事实: 浙江证监局经调查认定,汇洲智能存在如下违法事实: 2019年至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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